核心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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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关系
1、≥4%。巴塞尔协议规定总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之比为8%(其中核心资本部分至少为4%)。《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在全球范围内主要的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标准。巴塞尔委员会由来自13个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组成,是国际清算银行的四个常务委员会之一。
2、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商业银行行总资本(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之和)与加权风险总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附属资本最高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3、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巴塞尔协议规定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4%。
核心资本比率是什么?公式是什么?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要求,计算如下: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4%,即: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核心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5×市场风险+15×操作风险)×100% ≥4%,总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二级资本最高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100%。
核心一级资本的计算公式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巴塞尔协议3》中规定,签署国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达到8%即银行的最低资本限额为银行风险资产的8%,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即核心资本不能低于风险资产的6%。
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核心资本充足率,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该协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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