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追缴股东出资责任

时间:2024-07-04作者:jjf389988分类:财经百科浏览:188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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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债权人能追偿吗?

债权人追缴股东出资责任

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债权人追缴股东出资责任的追偿可以起诉该股东所在的公司债权人追缴股东出资责任,并要求进行赔偿债权人追缴股东出资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供相关隐名股东的债务和债权情况证明,并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审查后进 行判决处理。

如果名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名义上的股东进行追债,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名义股东在担责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这要看股东是否到了认缴的出资期限。如果到了认缴的出资期限但却未出资或者未全额出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公司已注销,但股东却未实际出资,那么也应该在诉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即公司债权人仅可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补充责任,而且主张范围限于瑕疵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本息。尽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认缴即可,但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全部债权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可以加速到期。

可以直接起诉未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因为所有的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只要债权人追缴股东出资责任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对该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有责任。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债权人追缴股东出资责任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起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1、法律主观: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公司欠债是否可以一并起诉股东,需要根据以下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债权人起诉公司违约之诉,不能一并起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买卖合同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可以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不能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

股东出资不到位时债权人可否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主观: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内部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其他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 股东权利 受到限制直至解除股东资格; 二是外部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股东出资瑕疵债权人的责任是: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公司作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对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规范出资。具体而言,公司可以要求未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股东补足出资,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返还出资。补足出资以及返还出资均可同时主张利息损失。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